制图 王珏菲
近日成都警方展开了一场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打击传销专项清剿行动,警方对成都市新都区涉嫌传销的28个小区,共177处出租房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现场挡获参与传销人员523人,同时落网的还有幕后老总和成都地区负责人在内的21名主要传销组织管理者,一个进入成都4年之久,打着自愿经营“1040阳光工程”的幌子,以所谓纯资本运作方式在成都大肆诱骗外地人参加传销的组织被清剿。
这起特大传销案中的传销出现了新的骗术。这些传销人员打着自愿连锁经营“1040阳光工程”的幌子,以所谓的纯资本运作的方式诱骗他人上当。
何谓“1040阳光工程”?
2014年4月1日傍晚,某包厢内,20多名传销人员正在进行聚餐。突然,几十名早就埋伏好的警察出现,将现场正在推杯换盏的传销人员全部控制。一名传销人员告诉记者,“1040阳光工程”是国家暗中扶持的重点项目,属于资本运作,最高可获得1040万元的收益,具体的投入回报为:
1、缴纳69800元获得入伙资格并升级为部门主任。
2、入伙次月“组织”退还19000元,实际出资额50800元。
3、出资之后需发展3名下线,他们同样要投资69800元,给予升级为部门经理。
4、3名下线再分别发展3名下线,每人缴纳69800元,如此反复,当发展总人数达到29人时,给予升级为老总,每月获得数十万元分红。
5、拿满1040万元后退出“1040阳光工程”完成资本运作。
骗局里的钱到底如何分?
这其实还是一个以拉人头为手段,层层盘剥为生财之道的非法行为,即一个分钱游戏。这个“1040阳光工程”是怎么分钱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四川警方这次缴获的传销组织头目绘制的一个分钱图示。
新人一次性缴纳69800元,在返还给新人19000元收益后,剩余50800元将经历层层盘剥,带新人入会的“直接推荐人”分得6612元;再上层的上线作为间接推荐人可得1520元;再往上到经理级从下到上,一代经理分得6384元,二代经理分得2394元,三代经理分得1596元;之后剩下的钱分配到老总级,一代老总二代老总三代老总各自分得10500元。至此剩下的794元将作为地区运行资金被截留,而从“直接推荐人”到三代老总所有人的理论收入都要扣除百分之十的管理费被地区总负责人截留使用。69800元从始至终都不会有一分钱用于金融理财或者投资,是完完全全的一场分钱骗局。
据央视《24小时》 何鹏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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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烟台10月28日讯(烟台电台 王海超)近日,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公安分局在莱山区某商务大厦当场抓获30多名传销头目,采取强制措施20余人,现案件正在侦查中。
经侦查发现,该传销组织为“1040”工程中的一支,名为“民间互助平台”,又名“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或“分钱游戏”等。该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阶制”传销模式发展下线。先以“谎言邀约”骗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到烟台,让参加人先交纳50300元购买21股(69800元,返还19500元)加入,之后有资格发展下线并按比例拿工资(提成)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骗取钱财。
办案民警介绍,下线要想加入资本运作必须先缴纳50300元购买21股加入,加入后就有资格多买或者介绍别人来购买,每个人可以最多找3个人,一变三、三变九、九变二十七,人数裂变式增加。下线交50300元,上面8个上线按照比例系数把钱全部分掉。交50300元后直接到三星级别,从下往上有三星2个岗位、四星3个岗位、五星3个岗位,发展2人由三星级别升到四星级别,加上本人总共发展28个人四星级别升到五星级别,升到五星最上面那个岗位后下线再发展人就出局。所谓完美出局是每人均能发展3人,出局时能挣1040万。
据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曲元科大队长介绍,相较于以往传销活动,此类传销活动隐蔽性强,诱惑力大。参加传销人员即是受害人,又是害人者。由于传销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资金链很容易断裂后,当传销人员投入钱既看不到回报,又拿不回本钱容易引起伤害、非法拘禁、绑架、抢劫等刑事案件。不仅如此,参加传销组织的人员由于欺骗的本性,或借钱参加,造成很多亲戚反目、妻离子散的局面。
另据了解,在开展为期7个月的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中,全市先后接受群众举报680余次,共摸排传销线索150余条,对符合条件的20多条重要线索进行深度经营,截至9月30日,共破获各类传销案件12起,捣毁窝点129处,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采取强制措施38人,清查遣散相关人员3700余名,总计涉案金额1.4亿余元。
相关报道4:广西传销头目自爆传销内幕的分钱游戏
为让我进一步相信,他带我参观当地一些广场、政府大楼和花园,用一些雕塑、建筑的表象,甚至台阶、楼层等解读“国家暗地支持”的寓意。他们还以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联产承包为例,说传销必将被政府认可。
当地一些书店有很多“资本运作”的书,和《风生水起北部湾》等正规书一起售卖,并配有很多伪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以及文件政策。每次去的时候,传销书台前都围满了人,三三两两地小声讨论。
我们那里的人从小就开始做生意赚钱。看到那么多比我高端的丽水人都在搞,又想到“这是国家暗中支持的”,特别是投入6.98万元3年就能赚回1040万元,我不禁怦然心动。
于是,我卖掉超市,来到广西这座城市买了一套商品房,专门开始做传销。当时我相信,投的越多、级别越高,钱回来的也就越快。由于每人最多只能买21份6.98万元,于是除了我自己买以外,我还用父母和妹妹的身份证分别买了21份,当时就投进去近30万元。很快,我的级别到了经理,但我还嫌太慢。
当时,我一心想着拉人头、上级别,也开始“杀熟”,从丽水的亲戚朋友中拉人。除了阿勇给我“洗脑”的那一套东西,我还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联想”一些新的项目吸引人。我们的体系每个星期组织不同层级的人学习,大家交流心得,学习行业规矩,并相互鼓气。通过这些开放式的“洗脑”方式,密切关注每个人的思想,并有针对性地对不同人施以“洗脑”,最终达到“思想软禁”目的。
“传销是骗人钱财的犯罪行为”
我们这个体系以浙江丽水市人为主,大约有100多人,按照“五级三晋制”运作:参与的人员分为5个级别: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经理和高级经理。投资方式有3种:1份3800元、11份3.68万元、21份6.98万元。通过拉人头,如果你的“伞下”达到10—21份上主任平台,65—599份上经理平台,达到600份上高级经理,俗称老总,也叫“上A”。按规矩,每个体系只有4个老总,每上一个新老总,最早的老总就会拿够1040万元自动退出。
被发展的人交钱加入叫做申购,申购时不会有任何的收条或凭据。按照利益分成规定,一笔申购款中业务员的提成为15%,业务组长为5%,业务主任为10%,业务经理12%,高级经理10%。其余的45%名义上说上缴国家税收,但实际是几个老总分,剩下的3%为组织运营费。
说穿了,这就是一场赤裸裸的分赃游戏,就是骗人钱财的犯罪行为:新人一旦投钱进来,钱很快就会被瓜分完毕。只要不断有人进入,游戏就能一直继续。为了让后面不断有人拿钱进入,大家都拼命拉熟人。
每月初,老总们发月绩奖,会选择在当地一农贸市场附近的某单位宿舍举行,月底晋升老总的会议也会在四星级酒店召开。选择这些地方的目的是隐蔽安全,不容易被发现。在分钱时,因为多少问题老总们会争执、甚至打架,于是大大小小的老总都要在场“维持秩序”。
通常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投6.98万元购买21份,为的就是“高起点”。有时候遇到人多,老总就会把人们集中到一起申购,故意把成捆的百元钞票堆得老高,激发人们发财的狂热情绪,很多人都是看到一堆堆的钱后瞬间决定投资的。
由于我从小就开始做生意,亲友们都非常信任我的眼光和能力,拉人头也容易许多。他们纷纷申购我推荐的这个项目,还奔走相告、互相推荐。
在我2011年初晋升老总的大会上,体系里其他老总告诉我:“其实这就是传销。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只要体系不出问题,就没人会管,但千万不要把实情告诉下面,否则体系就会崩溃。”
“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悲剧”
虽然“上A”后,我一个月就分到了10多万元,但我心里清楚,这钱赚得有风险,早晚得出事。传销发展的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事和战友,一旦骗局暴露,参与者无脸见人、无钱还债、无家可归。在体系半年多时间,我看到许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悲剧,一些人要求老总退钱结果被捅伤、打残。
犹豫许久,我还是把真相告诉了下面的30多个亲戚朋友,劝他们放弃回家。我多次找到其他老总,要求退还我这30多个亲朋好友的钱,但他们说钱是退不回去了,如果我继续“破坏行业规矩”“黑白两道”都会弄死我。
一年多了,我一直在外东躲西藏,两个春节都没回家,孩子开始上小学了却见不着爸爸……黑社会的人天天上门威胁我妈,我妈都60多岁了……这几天,家里来电话说奶奶病重,恐怕时间不长了,可我还是回不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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