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替亲友在自助机上销分,需要事先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信息。可以去交警的人工窗口,也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自助上传照片。24日晚,公安部交管局发布图解示例,手把手告诉车主,如何使用客户端自助绑定非本人车辆。
为方便查询、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电子抓拍违法记录,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申请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系统需要采集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与车主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其他)等文本信息,并短信验证被绑定车主用户的手机号码。
另外,为了核实身份信息,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客户端办理时,还需要使用手机客户端实时拍摄驾驶人的面部人像,系统不允许从手机照片目录上传历史照片。拍照时需要有三张照片:第一张是申请者手持本人身份证;第二张是车主手持本人身份证与待绑定机动车的行驶证;第三张是申请者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三张照片。
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可以直接解除已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无需系统审核。
需要说明的是,办理绑定业务之后,驾驶人通过自助设备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电子抓拍违法记录时,系统将自动比对重点人员名单库信息。一旦被系统筛查出属于重点人员,系统将不允许通过自助设备处理违法抓拍。所谓重点人员,指的是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
客户端自助申请绑定虽然方便,但是权限较小。与在人工窗口办理绑定业务不同的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申请绑定业务时,只允许绑定1名非本人名下车辆,而且只允许绑定车主是自然人的车辆,单位的车辆不允许绑定。而人工窗口则可以绑定3名非本人名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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